根据《广州市教育局印发〈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(穗教规字〔2018〕8号)和《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穗教基教〔2022〕2号)规定,经学校审核,现将符合我校自主招生综合能力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5个工作日。考生或家长如有疑议,须于5月26日前向各区招考办或市招考办反映。